蓝海——赠与合同公证
赠与合同公证,是指国家公证机构根据赠与人和受赠人的申请,依法证明赠与人的赠与行为和受赠人的受赠行为真实性、合法性的活动。当事人须亲自办理公证。
办理赠与公证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材料:
1.赠与人、受赠人的身份证件、婚姻状况证明,赠与人和受赠人系亲属的,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。
2.赠与合同文本(可由公证处提供代书服务)。
3.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,如房产证件、存单等;标的物应产权清楚、无争议、无抵押、留置、担保等情况。
4.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,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。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或全民所有的,应提交相关部门的同意或批准赠与的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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